本所當事人L小姐與丈夫結婚多年,因丈夫身為軍職的緣故,休假時間不固定也不能經常回家,但一有輪休就會按時返家陪伴妻兒,因此家庭生活模式雖然特殊,但仍然是幸福美滿、令人稱羨的一家人,然而好景不常,某日起丈夫開始以公務繁忙為由減少回家次數,又即使返家也不與家人相處,總是一人躲在房內偷偷講電話,L小姐直覺事有蹊翹,卻因苦無證據也無法多說什麼,但丈夫的行徑卻越來越過分,甚至長達一個月未曾返家,當闊別一個月未見的丈夫終於踏進家門時,L小姐不禁厲聲質問丈夫這段期間之行蹤,丈夫一開始閃爍其詞,後經L小姐步步逼問,丈夫才語帶歉意地坦承因為一時意亂情迷而與他人發生外遇,L小姐聞言後頓時感到晴天霹靂,但考量年幼的子女需要一個完整的家庭,且丈夫看似真心懺悔,L小姐僅能吞下自己的委屈,含淚原諒不忠的丈夫。
沒想到丈夫得到L小姐原諒之後,不但不知珍惜反倒持續與小三來往,最離譜的是L小姐竟然發現丈夫與小三在自家轎車發生性行為,至此,L小姐再也不想繼續活在充滿謊言的婚姻中,故向丈夫提起離婚的要求,不料,丈夫卻故技重施,不但一再逃避L小姐的離婚訴求,更跪求L小姐不要離開,加之適逢丈夫家人驟逝,離婚一事只能一拖再拖,然而在此段婚姻深受委屈的L小姐,再也不想繼續忍受,決意利用法律捍衛自己的權利,但因自己對法律觀念毫不熟悉,不知該如何懲罰不忠的丈夫,因此透過網路尋找到本所陳俊翰律師,希望由專業人士協助保障她的權益。
經陳俊翰律師與L小姐面談後,因L小姐始終不捨這段婚姻,因此陳俊翰律師決定先幫L小姐提起侵害配偶權民事求償訴訟,離婚部份讓L小姐有更多的時間再行考慮,但因為L小姐之前並未蒐集足夠證據,將來訴訟時可能要面臨諸多挑戰,故陳俊翰律師給予L小姐許多蒐證方向,待L小姐取得充足證據,再由陳俊翰律師協助整理相關事證,並將丈夫出軌的惡行鉅細靡遺的書寫於書狀內,一併提呈給法院,丈夫見到自身外遇事證明確,立即向法院表明願意賠償L小姐此段時間的精神損失,且保證未來再也不會有背叛婚姻一事,陳俊翰律師見L小姐似有原諒之意,在確認L小姐內心真正的意思後,陳俊翰律師決定協助L小姐與丈夫重拾二人瀕臨破碎的婚姻,但為了充分保障L小姐權益,陳俊翰律師幫L小姐擬定了幾個條款,條款中除提及丈夫應將名下資產歸由L小姐管理外,也不能再與小三有任何聯繫,如果違約還要給付近百萬元違約金給L小姐,L小姐見丈夫如此誠心的致歉,加之有上述條款之拘束,丈夫未來應不敢再外遇,故當場與丈夫成立調解。經此一遭,L小姐成功保全自身婚姻,又因法院作成之調解筆錄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,丈夫從此也真的安分守己,再也不敢在外拈花惹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