徵信社蒐證成功!三方於派出所內達成和解,太太並與先生達成離婚協議!

本所當事人陳小姐與先生結婚多年,共同育有兩名子女,婚姻及家庭生活本幸福美滿,然近來陳小姐發現先生行蹤鬼祟且態度冷淡,陳小姐心灰意冷之下,便委託本所配合的徵信社進行調查,經徵信社調查後發現先生經常與某位女子私下出遊、舉止親密,於107年8月間,陳小姐再度接獲徵信社調查人員通報,先生與該名女子共同前往台北市大直某汽車旅館開房,陳小姐在汽車旅館外苦苦等候,希望先生能夠回頭是岸,然始終未見到先生出來,陳小姐忍無可忍之下便決定進入汽車旅館抓姦,到達現場後,果然發現先生與該名女子準備離去,陳小姐與徵信社人員立即以提告通姦為由報警處理,由警方將二人帶回大直派出所製作筆錄。

抵達派出所後,陳小姐本打算直接對二人提出通姦告訴,但由於先生與小三不斷向陳小姐道歉並請求原諒,且二人願意共同賠償陳小姐180萬元並簽發本票作為擔保,最終陳小姐始願意與二人達成協議,三方並於派出所內簽署協議書。惟陳小姐於抓姦後內心已有疙瘩,先生也已無心與陳小姐共同維護婚姻及家庭生活,陳小姐乃委請本所家事離婚專業之陳俊翰律師草擬離婚協議書,陳俊翰律師細心聆聽雙方意見且盡力為陳小姐維護權益,最終協議由先生扶養兩名未成年子女,且不得向陳小姐請求支付扶養費,雙方於見證人見證之下達成離婚協議,使陳小姐能夠盡速展開新生活。